| 璐's profile好花没信仰PhotosBlogLists | Help |
对着天空挥泪中~~~此处省去电话联系接洽事宜对话若干。 地点:南五楼下 时间:晚八点半 我承认我有一双挑剔的眼睛。为了尊重他人,我想我还是不便太过刻薄得描述别人的长相、走路的样子、口音以及逻辑思维等等问题。而事实是,我回来后越想越恶心。神呐,救救我吧。幸亏只有五分钟啊。 10/12/2008 红尘上课间隙,在走廊里遇到一位小朋友,美美地跟我说十一带女朋友回家见了父母。一脸的幸福洋溢,看得人心里也甜甜的。神秘主义大师在度过了三两天失恋低潮之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网罗了男博士一枚,我在一旁忙劝冷静、冷静,就差手里拿个羽毛扇,也无法浇灭她投身于滚滚红尘的热情,眼睁睁地看着她每天奔忙于备课和约会之间,不亦乐乎。
据说谈恋爱是个不错的减肥方法。可对我来说,是个二律背反——我不减肥就找不到男朋友,找到男朋友就不用减肥。某位同学要给我保媒拉线,在听说我对男友的一系列“苛刻条件”后错愕万分。其实我也不要求学历,无非是不留长指甲、吃饭不砸吧嘴、睡觉不打呼、坚决不随地吐痰之类。大概这是很变态和过分的要求吧,看来我是注定到不了那个幸福的彼岸了。
等啊,等啊,等不来缘分,还有胖乎乎的自己。听起来也不错。
10/10/2008 回贴
10/9/2008 路不拾遗手机丢了。我怀疑是校内的学生拣的。因为昨天金庸先生来学校,路上都是朝东荣方向走去听报告的学生,络绎不绝。我从揣上手机到发现丢前后大概15分钟的时间,再打已经是无法接通,一个小时以后就关机了。
于是,我就在BBS上发了篇酸了吧唧的帖子:
“我昨天在从东荣去逸夫楼的路上不慎把手机袋(内装一个手机和一百多元现金)丢失。前后大概15分钟的时间,我往自己的手机上打电话已是无法接通了。我祈祷拣到的同学能跟我联系。可是一个小时过去,手机已经变成了关机。一天过去,奇迹仍然没有出现……
手机已经很旧,现金也没多少钱,但多少还是有点心疼。更可怕的是继续往下想时的心寒: 很小的时候,我们在幼儿园里学会了“我马路边拣到一分钱”的儿歌。大家都明白歌里教给我们的不是看钱的多少来决定是否交给警察叔叔,可是我猜想,在已经知道失主是谁的前提下,拣到一分钱的时候,大家肯定不假思索的换给失主。而拣到一百块钱的时候,却很难不做一番心理斗争。 这是在校园,我的手机被学生捡到的几率应该在50%以上。虽然我们不可能强迫所有的唱着儿歌长大的同学都具备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的高尚品德,但是如果设身处地地为他人想想,理解一下别人的焦急、懊恼、期待以及由于丢失造成的种种麻烦,是不是就能够拿起捡到的手机,勇敢的拨出一个号码呢?哪怕是不要关机,等失主主动联系呢? 我丢了手机,被你拣走。你丢了手机,被他拣走。他丢了手机,被我拣走。如果大家的手机价钱都一样,在金钱上并没有什么损失。只是在这个循环往复的圈圈中,我们再也看不到信任和良知。” 在两个短短的叫我放弃的回帖之后,有两个人竟然借我的帖子公然“打情骂俏”起来,搞得我老人家心里很不爽。可是现在年轻人的语言实在是粉难懂,我又不常混BBS,不知道谁是谁的马甲,也不敢冒然发火。
今天接到了很多同学发来的“唁电”。大家上来就问“你又丢手机啦?”什么叫“又”嘛,上次是被偷,这次才是丢,好伐啦?而且时隔三年,竟然还有这么多人记得清楚。mei的签名说,此世……翻不了雪山,过不了大河,杀不了巨龙。我看我是:此世……翻不了身,倒不完霉,bla~bla~bla(没想好第三条,也但愿没有)! 10/8/2008 物图片终于恢复显示了。原先以为是我一个人的问题,在开心网看到有人调查,发现遇到类似问题的人占到调查人数的90%以上。真不知道再这么折腾下去,MSN在国内市场上还有什么竞争力。并且在教育网内,它原本就不那么受欢迎。
中心近来常有客人来访,周围的老师纷纷出差,出国交流的同学也都陆续回来,于是收到了许多来自国内外的小礼物。礼尚往来自不必说,但能被人想起已是一件幸福的事。
在食堂门口的地摊上买了一个little bubu 熊。两个摆摊的女孩在秋风中饿着肚子冻得瑟瑟发抖,还要不时提防校园110。这个熊要价25,而在桂林路的随便一家小店都要30以上。物超所值,物超所值。常青藤是从三水老师家摘来的,养在瓶子里,还没长出根须,但已经有细小的叶子冒出来,形状非常漂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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